晚餐吃了40元的空虛魯味,下班時又再討論,為人女與做人媳的差別,導致離開公司的時候,

感覺肚子有點給她餓說,剛好最近在集全家的點數,就在民生路的我家停了下來,

東挑西選好不容易,湊足了66元,抱著剛剛選的東西來到櫃檯,當服務員刷完條碼,

先生一共74元,摸了屁股才發現~ㄚ~~~~~~完了!我的皮包在公司啦!嗚........

本想說刷卡好了,但是Family不能刷卡啦!而且自己在傻什麼呀,皮包沒帶哪來的信用卡啦!

於是我硬著頭皮說:不好意思~我沒帶到皮包,東西不要了@@

然後就火速逃離事發現場,並且駕車高速逃離!這是繼2005.11.3

我在竹北一家7-11發生沒帶錢後,再次發生買東西沒有錢的情形啦!

真的是~很白痴(嗚...我不要變甜不辣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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